公安部:春运期间做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防控******
中新网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郭超凯)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蓓10日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公安部就春运交通安全开展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全力做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防控,紧盯婚丧嫁娶、赶集赶圩、庙会活动等重点时段路段,严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2023年春运已于1月7日开始。李蓓表示,公安部提前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全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的实际情况,科学分析、动态研判春运交通安全形势,针对主干公路交通流量增大、自驾和客运出行增多、冬季恶劣天气影响等挑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组织部署、路面管控、源头治理、应急管理、宣传警示、便民服务、指导检查等各项措施,全力做好保安全、保畅通各项工作。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扎实开展“人车路企”隐患排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加强大客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的源头管理。
二是最大限度把警力装备摆到路面,科学调整勤务部署,突出管控重点,强化秩序维护和安全管控,加大路面管控力度。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排查治理易堵点段,加强关键节点交通组织,做好清障救援、事故快处快赔、恶劣天气应急管理等各项准备,严防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四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持续开展交通信息引导服务,加强预警提示曝光,营造浓厚交通安全氛围。
五是全力做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防控,紧盯婚丧嫁娶、赶集赶圩、庙会活动等重点时段路段,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劝导,严管严查违法载人、违法超员、酒驾醉驾、违法占道等违法行为,严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完)
现在还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吗?最新回应来了******
今天(1月11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要点如下↓
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是防控重点
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转诊、及时救治。
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
关于养老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疫情防控
一是内部分区管理,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
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
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应提前预约,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
四是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对机构内感染人员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关于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
一是加强人员防护。做好员工自我健康监测,如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引导顾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再测温和查验健康码。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商超、农贸(集贸)市场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日开窗通风2一3次。商超要对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及时清理垃圾。农贸(集贸)市场要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摊位经营者应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每日营业后及时消毒。
三是提倡无接触服务。鼓励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款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鼓励线下与线上购物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即时零售、网订店送等服务。
中疾控专家: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以下情形尤其应佩戴口罩
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回应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需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护理有新冠感染者或有相关症状者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保洁、快递等从事公众服务及密闭场所工作人员。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