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的土地先施农家肥改善土质 胡传林 摄
2008年,张安辉回乡投建养猪厂。但创业之路并不顺利,因资金链断裂,张安辉最初兴建的养猪厂中途夭折。两年后,他又在家附近的东津镇畜牧场建设养猪厂,凭借精细化管理和对市场规律的准确把握,如今已发展成为年出栏生猪达10万头,实现年经营产值过亿元的现代化养殖场,吸纳周边上百村民就业。
“现代农业天地广阔,除了养殖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互联网农业等都大有可为。”富裕起来的张安辉又开始探寻新的农业发展之路。
东津镇素有襄阳“菜篮子”之称,但农民辛苦种菜,要么卖不出去,要么赚不了几个钱,张安辉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如何让这个“菜篮子”更新鲜、更绿色,同时又能让村民得到更多实惠,成为他努力的方向。
刚刚起步的蔬果种植基地 陈霜 摄2022年以来,张安辉尝试种植有机蔬菜,并大胆采用新型产业模式——在配送大型超市的同时,推出“新鲜时蔬进小区”服务,让新鲜蔬菜从田间直达市民餐桌。
目前,张安辉牵头成立的农业合作社流转土地500余亩。其中,养殖场占地200亩,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营模式,蔬果种植基地300多亩。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做成有机肥输送到田间地头,废弃菜叶加工后变成猪鸡鸭饲料,养殖种植相得益彰,实现污废循环利用。
张安辉说,如今很少年轻人从事农业生产,希望通过自己的带动能让更多年轻人了解农业、投身农业。(完)
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